此事是南京著名的119杀人碎尸,至今已经十年了,没有破案,采访过专门处理此事的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他说此事的案件卷宗已经堆了好几间屋子了,至今毫无头绪!
我同事当时曾“有幸”去南京市公,安,局5处(刑事案件处)采访过,跟法医聊天时,偶尔回头看到桌上赫然摆着一个红色的人头,同事吓死了,问是啥,法医告诉他这就是被分尸的女生的头,已经被煮过了,所以是红色的。杀人犯还把女生的内脏分割好,煮熟,用塑料袋分别整齐的包装好,其中肠子还整齐地叠好了摆放的,,,
那个案子是太恐怖了,据说当时医生、屠夫、锅炉工等特殊行业人员都是逐一排查的,因为分尸的手法很娴熟,很符合人体结构,由于会出那么多的血,只有锅炉房里的煤堆可以掩盖罪行。。
破案的民警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没有一点线索,因为那个女生刚上大一,非常单纯,社会关系简单,没有情杀仇杀等各种理由。我听到一个传言,说最后都请了关亡的人了,女生的灵魂没有来。
那个案子啊,我们都晓得,尤其是信息管理系的应该都知道,呵呵。听说那女生是泰兴人还是泰州人,平时很孤僻的。听说出去遇害那天晚上还把被子放下来,就象一个人睡那一样。发现她的是一个在新街口打扫卫生、的老太太,1996年1月19日还是11月9日清晨(反正大家都说是119碎尸案),她发现一大包东西,还以为占了便宜呢,拿回家一看是包新鲜的肉片,还以为是哪个一大早买的,就准备烧着吃呢,洗的时候突然看到三个手指,把个老太太呵死的了。然后就报案,后来一查才知道是个女人的肉,有5百多片,一看就是很精细的刀功。
后来又在水佐港发现了被抛的其他尸块,数数弄弄听说连前面发现的有一千多片,听说头被很整齐的切下来,然后用高压锅煮过的,煮就煮了这个杀人犯还不把她煮烂掉,就是那种皮肉拉呱着,红红的像是给开水烫伤的那种样子。然后用旅行包包裹得很整齐,各个器官和衣物都摆放得很平整,可以看出来凶手做这些工作时候的细致,心理素质狂高。
由于当时怕案件公布了引起市民恐慌,一时都没有人知道这个案。只是苦于一点线索都没有,就在报纸上登了认尸启事。
但是在学校可就不同了,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几个女生看她自从出去就没回来,一天两天还可以,这都4、5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课也不来上就有点奇怪了,但也没太多想。说来还巧的是,她们宿舍一个女生这天竟然就破天荒地去买了份《南京日报》来看,大家都知道《南京日报》是党报,学生是没几个有兴趣看的,可她竟然就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连中缝都不放过,于是就看到了认尸启事。当时她们就有点感觉不对劲,却又说不出什么,看那描写的衣物特征和那女生有点相似,当时大家一合计就想去看看。“这个念头按道理说也不应该有的呀,女生嘛胆子都很小的,却鬼使神差就去了。”这是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另一个女生后来跟我们讲这个故事时说的。
去了后,衣服一看就是她的,然后就要认尸。法医好象就建议她们不要进去看,等她家人来吧,说太惨了太恐怖了。那个看报纸的女生坚持要看说好歹同学一场,没准不是呢。当时恐怕都还是希望不是真实的,毕竟同学之间还是有点感情的。其他几个女生没敢进去,就那女生跟着进去才一会就跑了出来,眼泪鼻涕胃液一起啊啊吐起来。“是她是她。”
这样一说公安就有了一点线索了,然后学校也知道了,家长也来了,然后就要到学校排查,听说在学校设立了一个专案组驻校,一直查这个案子的线索一点都没摸到,什么偷车啊等等的小案子倒是顺带着破了不少。
再说那几个女生回宿舍看她那床就象有个人躺那一样,吓得哦谁都不敢住了,然后把女生借给她们看的小说都还了回去。然后学校安排住暂时到了青岛路上的华达宾馆,后来才把她们又重新安排进了四舍。
这个女生死的时候穿了件红衣服,听说会变成厉鬼,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没见过厉鬼,倒是同性恋、露淫癖见了不少,而且一到119那天就没人穿红衣服,一般也不单独外出了。97年119的时候听说要杀男的,把我们都吓了一跳,呵呵,毕竟那人刀功实在厉害,任谁肯定都不愿意这样子被切吧。
此事是南京著名的119杀人碎尸,至今已经十年了,没有破案,采访过专门处理此事的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他说此事的案件卷宗已经堆了好几间屋子了,至今毫无头绪!
我同事当时曾“有幸”去南京市公,安,局5处(刑事案件处)采访过,跟法医聊天时,偶尔回头看到桌上赫然摆着一个红色的人头,同事吓死了,问是啥,法医告诉他这就是被分尸的女生的头,已经被煮过了,所以是红色的。杀人犯还把女生的内脏分割好,煮熟,用塑料袋分别整齐的包装好,其中肠子还整齐地叠好了摆放的,,,
那个案子是太恐怖了,据说当时医生、屠夫、锅炉工等特殊行业人员都是逐一排查的,因为分尸的手法很娴熟,很符合人体结构,由于会出那么多的血,只有锅炉房里的煤堆可以掩盖罪行。。
破案的民警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没有一点线索,因为那个女生刚上大一,非常单纯,社会关系简单,没有情杀仇杀等各种理由。我听到一个传言,说最后都请了关亡的人了,女生的灵魂没有来。
那个案子啊,我们都晓得,尤其是信息管理系的应该都知道,呵呵。听说那女生是泰兴人还是泰州人,平时很孤僻的。听说出去遇害那天晚上还把被子放下来,就象一个人睡那一样。发现她的是一个在新街口打扫卫生、的老太太,1996年1月19日还是11月9日清晨(反正大家都说是119碎尸案),她发现一大包东西,还以为占了便宜呢,拿回家一看是包新鲜的肉片,还以为是哪个一大早买的,就准备烧着吃呢,洗的时候突然看到三个手指,把个老太太呵死的了。然后就报案,后来一查才知道是个女人的肉,有5百多片,一看就是很精细的刀功。
后来又在水佐港发现了被抛的其他尸块,数数弄弄听说连前面发现的有一千多片,听说头被很整齐的切下来,然后用高压锅煮过的,煮就煮了这个杀人犯还不把她煮烂掉,就是那种皮肉拉呱着,红红的像是给开水烫伤的那种样子。然后用旅行包包裹得很整齐,各个器官和衣物都摆放得很平整,可以看出来凶手做这些工作时候的细致,心理素质狂高。
由于当时怕案件公布了引起市民恐慌,一时都没有人知道这个案。只是苦于一点线索都没有,就在报纸上登了认尸启事。
但是在学校可就不同了,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几个女生看她自从出去就没回来,一天两天还可以,这都4、5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课也不来上就有点奇怪了,但也没太多想。说来还巧的是,她们宿舍一个女生这天竟然就破天荒地去买了份《南京日报》来看,大家都知道《南京日报》是党报,学生是没几个有兴趣看的,可她竟然就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连中缝都不放过,于是就看到了认尸启事。当时她们就有点感觉不对劲,却又说不出什么,看那描写的衣物特征和那女生有点相似,当时大家一合计就想去看看。“这个念头按道理说也不应该有的呀,女生嘛胆子都很小的,却鬼使神差就去了。”这是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另一个女生后来跟我们讲这个故事时说的。
去了后,衣服一看就是她的,然后就要认尸。法医好象就建议她们不要进去看,等她家人来吧,说太惨了太恐怖了。那个看报纸的女生坚持要看说好歹同学一场,没准不是呢。当时恐怕都还是希望不是真实的,毕竟同学之间还是有点感情的。其他几个女生没敢进去,就那女生跟着进去才一会就跑了出来,眼泪鼻涕胃液一起啊啊吐起来。“是她是她。”
这样一说公安就有了一点线索了,然后学校也知道了,家长也来了,然后就要到学校排查,听说在学校设立了一个专案组驻校,一直查这个案子的线索一点都没摸到,什么偷车啊等等的小案子倒是顺带着破了不少。
再说那几个女生回宿舍看她那床就象有个人躺那一样,吓得哦谁都不敢住了,然后把女生借给她们看的小说都还了回去。然后学校安排住暂时到了青岛路上的华达宾馆,后来才把她们又重新安排进了四舍。
这个女生死的时候穿了件红衣服,听说会变成厉鬼,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没见过厉鬼,倒是同性恋、露淫癖见了不少,而且一到119那天就没人穿红衣服,一般也不单独外出了。97年119的时候听说要杀男的,把我们都吓了一跳,呵呵,毕竟那人刀功实在厉害,任谁肯定都不愿意这样子被切吧。
分析
1、首先我得同意警方得出的结论,那就是作案人非常专业,他是个长期使用刀的人,有可能是医生或者厨师。但是这只是个必要条件,作案人可以在以前做过这些行业而现在改行做了其他。就这一点来说,从作案手法上来简单地对周围的人群进行区分派查很有可能会让嫌疑犯漏网。
2、受害人性格内向,当时还是大一,而疑犯极有可能是个中年男子。那时的网络不发达。所以说有人推断这可能是一起由网络诈骗引起的杀人案不符合逻辑。我们注意到一个细节,受害人在当晚还把被子放了下来,说明她并没有外出过夜的打算。而是准备好出去一会就回来睡觉的(不然也不会提前把被子放下来)。所以当晚她是一次有计划的外出,可能是吃饭,可能是看病。
3、女孩的外出时间是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外出前吃过饭没有?案发的当天有没有生病?或者有没有长期的慢性疾病?这些都是突破口。如果这是一次事先准备好的外出,她既有可能在外出前已经和犯罪者见过面。而正是这一次的见面,这个变态杀人狂确定了她作为犯罪目标。
4、杀人者的动机是个比较苦恼的问题,从他的作案手法上,以及从以犯罪动机为契机的分析结果来看,基本可以肯定,这是个变态杀人狂,他的目的就是要从践踏受害者的身体上获取快乐。
5、他是怎么把受害者骗到作案地点的?一般来说,这是个非常难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要一个刚刚上大学不到半年的内向单纯的女生回到自己的住地是非常困难的。那么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极有可能是借助了他有利的身份。比如,他可能是个私人诊所的医生,或者小书屋的老板。当然从这里还不能判断作案者的身份,但是他极有可能是个有身份的个体业主。
为什么说是个体业主呢?
从作案的工具上来说,他用到了刀和旅行包,还有高压锅,这些都是大家都知道。但是我要说明的是,他极有可能还有一个隐形的作案工具,那就是带有直接与排水系统相连的洗涤槽。只有在这样一种地方,他才能把血迹处理得不留痕迹,考虑到他在处理尸体时的从容态度,他肯定是在他的住处实施碎尸的。那么这里是他的第一作案现场还是第二作案现场?因为案件的特殊性,我觉得深夜扛个死人从一个地方走到另外一个地方是非常不明智的(对于这样一个高智商,高度冷静的人来说,他应该明白这点),并且他碎尸的目的是为了掩人耳目,所以可以推断,他的第一作案现场应该离他的第二作案现场(碎尸现场)很近。也就是说,女孩子去的地方是一个公共场合和私人住地很近的地方,这极有可能是一个卧室与商铺相连的理发店、小餐馆、私人诊所、书屋以及其他带有类似房屋结构的个体户商铺。
6、如果是个体户的话,那么排查的范围就小了很多,并且让案件的可侦破性大大提高,个体商铺一般会有备案,至少在周围的人群里,会有人知道它的存在。考虑到是晚上,并且女孩在走前还把被子放下了,她的这次外出在她看来应该是一次时间极短的外出。所以,这个作案的个体商铺应该在学校周围的某个地方。
7、尸体的发现地点也是很重要的线索。看得出,他是个对周围地形很熟悉的人,并且从他抛尸体的地点,我们可以画出一个他的大致的行走路线图。我觉得他在这些抛尸点的中间的某个地点的可能性很小,因为那样他不得不提着一个很可以的袋子在同一段路上折回两次。很容易引起注意,而他在作案的时候已经花费了很多时间,他也不太可能分几次行动进行抛尸。所以这条凶手的行走路线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这条线路的两端中离学校最近的一端极有可能是离作案现场很近的地方。在这个点和学校之间是作案区域的机率比较的大。
8、女孩子是怎么被害的?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个体诊所的医生或者书店老板的嫌疑,因为不论是租书还是看病,处于行业的特性,他们很容易得到与受害者二次接触的机会(部排出与这两个场所有类似特征的个体户)。因为是晚上,我们还要排出那些在这个时间已经关门的商铺,所以,范围应该很小。女孩子在这一天的早些时候曾经来到过这里,这时凶手看到了她,并且找了某个理由,让她晚上再来,这应该不是很难的事情。在这期间,凶手计划好了作案的计划准备好了作案的工具。
9、疑惑。在碎尸案中,一个特性是,作案者一般会把尸体的容易辨识的部位割下来煮烂,毁灭证据。但是在这件案子中,凶手虽然也这样做了,但他并没有把死者的头煮烂。仍然可以辨识。追求完美的他为什么会留下这么大的纰漏呢?我觉得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作案时间不够。因为,在以往的很多碎尸案就是在案发后的挨家挨户的排查时发现了凶手遗留下来的像头手之类的躯体。作案者害怕它们会被发现,所以不敢扔出去。但是,这个冷血的家伙知道如果留在家里,很有可能会给他带来更大的麻烦,所以就在证据没有被完全毁灭的时候,就开始了他的下一步计划——抛尸!
最后我对大家推测的凶手是个单身的推测表示赞同。并且从他作案的手法上来看,他有可能是个惯犯。对于一个已经是惯犯的杀人犯来说,他不太可能是这里的原住民。应该是个外地流动人口。作案后,等待案件告一段落,他会悄无声息地离开这个地方。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困难。